姜兆齊(?—?),字表東,山东莱州府掖縣軍籍。
湖广按察司副使姜廷珤之子。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癸卯科山东乡试举人,四十一年(1613年)癸丑科進士,官南京户部主事,升南户部山西司郎中,天啓二年管扬州钞关[1]。弟姜兆张,是天啓二年进士[2][3]。
- ^ 《明熹宗哲皇帝实录卷之二十九》:天啓二年十二月,差户部浙江司郎中张元芳管理粮册,山西司郎中姜兆齐管扬州钞关,福建司员外刘必达管淮安钞关,南京户部云南司主事毛可教管理钱法。
- ^ 乾隆《掖縣志·卷三》:進士……(萬曆)癸丑周延儒榜 姜兆齊 字表東,廷珤子,靈壽知縣,仕至南京戶部郎中……舉人……(萬曆)癸卯 姜兆齊 見進士
- ^ 《天啓壬戌科序齒錄》:姜兆張,山東萊州府掖縣匠籍……曾祖蘭,義官;祖迪,贈湖廣按察司副使;父廷珤,嘉靖丙辰進士,累官湖廣按察司副使;前母呂氏,贈恭人,母趙氏,封恭人。永感下,兄兆捷,庠生;兆齊,癸丑進士,任南京戶部主事。
萬曆三十一年(1603年)癸卯科山東鄉試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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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式舉人 75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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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四十一年(1613年)癸丑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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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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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67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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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74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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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賜進士出身 共1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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