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存遠,字毅之[1],福建承宣布政使司泉州府晉江縣(今福建省泉州市)人。明朝官员。
蔡存遠为蔡清第四子。嘉靖元年(1522年)壬午科福建鄉試舉人,五年(1526年),蔡存遠中式丙戌科三甲进士。历任吉安、松江二府推官,擢太仆寺丞。平生笔录有《宋鑑摘要》、《胡传摘文批》、《续程文批点论则》及《进呈易经蒙引表》。自著有《周易正说》。清道光《晋江县志》有传。[2]
兄蔡存畏,弘治十二年(1499年)参加乡试,不幸卒于归途。弟蔡存微,號西坡[3],嘉靖四年乙酉舉人,官东莞知县,卒年六十餘。
- ^ 《嘉靖七年江西鄉試録》:受卷官:吉安府推官蔡存遠,毅之,福建晋江县人,丙戌進士。
- ^ 《晋江县志·卷之五十六·人物志·文苑之二[永久失效連結]》:蔡存远,字思毅,文庄第四子。嘉靖丙戌进士,历任吉安、松江二府推官,擢太仆寺丞。生平笔录有《宋鑑摘要》、《胡传摘文批》、《续程文批点论则》及《进呈易经蒙引表》。自著有《周易正说》。
- ^ 王慎中《祭同年蔡西坡文》
嘉靖五年(1526年)丙戌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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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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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90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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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08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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