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土遗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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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 |
地址 | 山东省五莲县 |
分类 | 古遗址 |
时代 | 新石器时代 |
编号 | 第四批第11项 |
认定时间 | 1996年11月20日 |
丹土遗址位于中国山东省五莲县潮河镇丹土村,是一处新石器时代遗址,1996年被列为第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在城子崖遗址成功发掘后,1934年春,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考古组的王湘和祁延霈在山东东部沿海地区进行了为期三个月的田野考古调查, 发现了两城镇、丹土、尧王城等多处龙山文化遗址。[1]
参考文献
- ^ 栾丰实. 两城镇遗址研究[M]. 文物出版社,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