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元芳(?—?),字揚伯,别號完朴,直隸揚州府通州民籍[1]。
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丙辰科二甲第五十七名進士,任职留都南京。因才能出众经吏部考核,升任湖广驿传道,提学六郡。在任期间以廉洁不阿,才能出众晋升广西按察司副使。天启年中,时貂珰(魏忠贤)势炽,元芳与镇守内监不相能容,遂致仕归乡。生平赋性刚直,不合于人,居乡任事不阿,有司多敬惮之。晚年隐居马鞍山麓“薖轴山斋”,流连诗酒吟咏间,殁后谕葬狼山中路。著有《燕游草》、《秦游草》、《南游草》、《粤游草》、《吴游草》等。
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丙辰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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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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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67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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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74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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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事榜內除名 共2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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