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条目页的主題是漢代冀州刺史部的行政區劃變遷史。关于歷史上的冀州即冀州刺史部的后身、以今河北省冀州市为核心的冀州,請見「
冀州 (古代)」。
冀州刺史部,是漢朝十三州刺史部之一,州治在高邑縣(今河北省柏鄉縣),桓、靈年間移治鄴縣(今河北省臨漳縣西南)。漢代州域範圍大致是今日的河北省西南部一帶。
「冀州」一詞的出現始於春秋以後,大體指陝西省與山西省南北向的黃河、山西省與河南省東西向的黃河、河北省與山東省東北向流入大海的黃河,被黃河三面所圍繞的大片區域。[參 1][參 2]因為古代堯、舜帝王曾在此處立國建都,遂成中國之號。[參 3]春秋戰國時期,百家爭鳴,著書立說,把禹時的九州冠以稱謂,冀州即其一。[註 1]《尚書·禹貢》載:「冀州既載。」《周禮·職方》:「河內曰冀州。」《釋名》載:「冀州取地為名,有險易,帝王所都。」《太康地記》曰:「冀近其氣,相近也,其地自太行,東至碣石、王屋、底柱。」《呂氏春秋》云:「兩河之間為冀州,正北方。」《爾雅·釋地》云:「兩河間曰冀州。」
西漢時,領趙國、魏郡、廣平郡、鉅鹿郡、信都郡、河間國、清河郡、真定國、常山郡、中山國10個郡國。
東漢時,領魏郡、鉅鹿郡、常山國、中山國、安平國、河間國、清河國、趙國、勃海郡9個郡國。
- 口林(汉宣帝地节年间)
- 张敞(汉宣帝甘露初年)
- 满宣(汉元帝时)
- 陈咸(汉成帝建始元年至二年、前32年—前31年)
- 朱博(汉成帝河平、阳朔年间)
- 孙宝(汉成帝鸿嘉年间)
- 萧育(汉成帝时)
- 毋将隆(汉成帝绥和元年、前8年)
- 范隆(汉成帝绥和二年任、前7年)
- 武襄(汉平帝元始四年任、4年)
- 龐萌(更始帝时)
- 窦融(汉光武帝建武十三年任、37年)
- 郅寿(汉明帝时,在任三年)
- 某况(汉章帝时)
- 应顺(汉和帝初)
- 左雄(汉安帝末至汉顺帝永建初)
- 冯直(汉顺帝初)
- 周举(汉顺帝阳嘉三年、134年)
- 苏章(汉顺帝时)
- 郭旻(汉顺帝时)
- 蔡衍(汉桓帝初)
- 朱穆(汉桓帝永兴元年、153年)
- 王纯(汉桓帝延熹四年卒、161年)
- 杨弼(汉桓帝、汉灵帝之际)
- 张方(汉灵帝初)
- 王考(汉灵帝建宁初年)
- 羊陟(汉灵帝熹平年间)
- 李邵(汉灵帝时)
- 皇甫嵩(汉灵帝中平二年、185年)
- 刘焉(汉灵帝中平年间)
- 公孙度(汉灵帝末)
- 王芬(汉灵帝末)
- 巫捷
- 贾琮(汉灵帝中平年间)
- 韩馥(汉献帝初平元年至二年、190年—191年)
- 严纲(公孙瓒所署)
- 袁绍(汉献帝初平二年至建安七年、191年—202年)
- 曹操(汉献帝建安九年至二十五年、204年—220年)
- 曹丕(汉献帝建安二十五年、220年)[5]
註:
- ^ 九州即冀州、兗州、青州、徐州、揚州、荊州、豫州、幽州、雍州。
參:
- ^ 《禹貢㑹箋·卷一》蔡傳曰「冀州三面距河,兖河之西、雍河之東、豫河之北」箋按爾雅兩河間曰冀州,蓋言南河東河也,此言三面距河者,東河之西、南河之東、南河之北,其實一也,徐士彰曰「其在今日河流徐邳,而九河故地乃為漳衛入海之道」則冀之東北無復河水之繞,而所謂三面濱河者蓋舊跡也。
- ^ 《漢書》:「河內曰冀州:其山曰霍,藪曰揚紆,川曰漳,浸曰汾、潞。」
- ^ 顧炎武《日知錄‧惟彼陶唐有此冀方》:「古之天子常居冀州,後人因之遂以冀州為中國之號。」
- 司馬遷,《史記》,維基文庫
- 班固,《漢書》,維基文庫
- 范曄,《後漢書》,維基文庫
- 司馬彪,《續漢志》,維基文庫
- 陳壽,《三國志》,維基文庫
- 吳增僅,《三國郡縣表》,上海:開明書局,1937
- 葛劍雄,《西漢人口地理》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年
- 周振鶴,《西漢政區地理》,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年
- 周振鶴,《漢書地理志匯釋》,安徽: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
- 孔祥軍,《三國政區地理研究》,南京:南京大學歷史系,2007年
- 后曉榮,《秦代政區地理》,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9年
- 譚其驤,《中國歷史地圖集》,1991年,曉園出版社。ISBN:9571201987
- Google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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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注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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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列出曹魏 咸熙二年( 265年)、蜀漢 炎興元年( 263年)、孫吳 天紀四年( 280年)所有可考証的郡、國。标“*”者為曾置後廢的郡、國。標“#”者為特殊政區。 注2:地望大致相同但名稱不同的郡、國,取最後使用的名稱,並括注明曾用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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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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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列出西晉 建興四年( 316年)(此前已淪陷者列出淪陷前的名稱)及東晉 義熙十四年( 418年)的郡、國。帶#者為《晉書地理志》未列出的州、郡;斜體字者為西晉所廢置的州、郡;下劃線者為東、西晉所設置的僑郡。 注2:地望大致相同但名稱不同的郡、國,取最後使用的名稱( 永嘉五年( 311年)遇害的王、公、侯,由於史無記載其封國何時被撤銷,其封地在西晉末的建置仍按“國”處理),並括注明曾用名。 注3:東晉郡王、開國郡公的封地分別括注「內史」、「相」及其設置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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